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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的防疫保單保險公司不賠該怎麼處理呢?

發生金融爭議事件時,第一步我們可以先找當初您跟他買保單的營業員,請他盡速處理,那倘若對方都消極不處理,或處理方式讓您不滿意時,該如何呢?

第二步我們可以找尋該保險公司的申訴單位,請他就您的保單,為適當之處理。若連保險公司的申訴單位都消極不處理,或處理方式讓您不滿意時,又該怎麼辦呢?

這就進入到今天介紹的核心了~
可能我們最先想到的,就是上法院告那間保險公司。但直接告上法院,再怎麼不請律師,自己處理案件,省下律師費用,但還是需要裁判費用以及花費大吧的時間,真的是很不經濟呢!

其實在進入法院訴訟之前,還有一個中心: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。這個中心只要是與金融機構發生金融爭議事件,除了單純債務協商等以外,都有可能可以解決喔~舉凡發生車禍的車體險案件、證券違約交割等等都有可能可以處理的~

這個中心最大的優點就是幫您處理金融爭議事件,是不會跟您收受任何費用喔~

依照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的規定,只要您已有向那間保險公司的申訴單位提出申訴了,他們沒在收受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處理,或處理的讓您不能接受,您就可以收受處理結果或30天過了之後的六十日內,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喔~

而評議中心的處理時間原則上是不會超過90天的~是不是省下大量費用與時間了?

而在處理程序上,評議中心會就您的案件做形式上的判斷,比如說是否為金融爭議案件之類的~接著,評議中心會先幫您與保險公司調處,就是讓雙方先坐下來再談談看,是否可以達成共識,如果您還是不接受,評議中心會請三位委員針對您的案件為預審程序。接下來就會召開評議大會,針對您的案件進行討論。

而評議大會,就是評議中心會找來九人至二十五位金融領域上的專家學者(通常是金融法律領域赫赫有名的教授),或者律師(甚至是金管會內部單位的主管也有可能),進行討論,討論後可能針對您的案件會有幾種方案,最後再透過表決之方式,經過1/2同意後,產生出評議結果。

是不是也很慎重呢~所以如果有此類問題的話,大家可以不妨一試喔~

官網連接如下
foi.org.tw/index.aspx?lang=1
如果有問題,也可以撥打1998的免付費專線進行諮詢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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